陈先生-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

    信件主题: 陈先生-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
    来信人: 陈先生 来信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来信编号: SZXX956109002502271895318947
    信件内容: 2025年2月19日,安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安康公积金最新政策,其中第五条:扩大异地贷款范围,吸引更多缴存人在安康购房置业。异地贷款申请人范围从省内缴存人扩大到全国缴存人。本人已在安康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和爱人在外地工作,在外省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根据最新政策进行商转公?
    信件回复: 首先,感谢陈先生对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注。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异地贷款问题:安康公积金中心2025年2月14日出台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安房金发〔2025〕10号),第八条扩大异地贷款范围:在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安康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在安康区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问题: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申请人须符合《安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所有条件;2.借款申请人为原商贷的借款人及房屋共有产权人(配偶应为本套商转公住房共有产权人);3.原商贷连续正常还款一年以上,还款记录良好无逾期,且原商贷发放银行同意商转公贷款;4.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该住房仅为原商贷设定抵押权,产权明晰,不存在除原商贷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查封、设立有居住权、租赁权、二次以上抵押等),可以正常设立顺位抵押权,为商转公贷款提供抵押物担保;5.借款申请人可以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或通过办理住房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方式,由管理部发放商转公贷款偿还原商贷。非常感谢陈先生对安康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请您通过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持续关注安康公积金中心动态。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0915-3269590、0915-3269126。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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